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28日上午9:00在济市黑虎泉西路139号胜利大厦九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110,025,796股,占总股本239,588,758股的45.92%,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赞成票73,725,79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67%,反对票0股,弃权票36,300,000股,未投票及无效票0股);
    二、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赞成票73,725,79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67%,反对票0股,弃权票36,300,000股,未投票及无效票 0股);
    三、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赞成票110,025,79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未投票及无效票0股)。公司决定以现有总股本239,588,758 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该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四、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赞成票73,725,79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67%,反对票0股,弃权票36,300,000股,未投票及无效票0股);
    五、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赞成票110,025,79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未投票及无效票0股);
    六、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纲要的提案(赞成票73,725,796 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67%,反对票0股,弃权票36,300,000股,未投票及无效票0股);
    七、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提案(赞成票73,725,79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67%,反对票0股,弃权票36,300,000股,未投票及无效票0股)。公司决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业务服务,聘期一年,自本次股东年会起到下次股东年会召开时止,审计服务费45万元,审计业务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负担,此外无其他费用。
    齐鲁律师事务所李庆新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山东省公证处刘疆、于海霞公证员出具了公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及决议事项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