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7月28日在济南市黑虎泉西路139号胜利大厦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许铁良独立董事因事请假不能参加会议,委托吴庆余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总经理2003年度半年度业务报告;
    2、公司2003年度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机构设置方案;
    4、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5、总经理目标责任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协议;
    6、选举产生了董事会下属的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决策和审计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为:
    提名委员会主席:许铁良 委员:许铁良、罗慧筠、吴庆余(3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吴庆余 委员:吴庆余、马莹、许铁良(3人)
    战略决策委员会主席:王 鹏 委员:王鹏、马莹、许铁良、吴庆余、朱小芳、张树明、戴晓兰、罗慧筠、隋立祖、王坚、雷宪军(11人)
    审计委员会主席:张树明 委员:张树明、朱小芳、许铁良、罗慧筠、王坚(5人)
    根据会议决议,董事会分别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签定了2003年度总经理目标责任书、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协议;根据深交所的规定,新任董事和监事分别签署了董事、监事承诺书,山东明允律师事务所李庆新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