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1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经 2001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1年9月 28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现 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根据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1年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23958.875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红利2元(含税 ), 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派发红利1.6元。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917,751.60元。
    二、本次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11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1年11月14日
    除息及红利发放日:2001年11月15日
    四、分红派息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股息于2001年11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 金帐户;
    2.本公司国家股、法人股股东的股息由该部分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2001年11月15 日起到本公司证 券部领取;高管股股息在本公司领取。
    五、咨询机构
    本公司证券部负责解答股东咨询。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黑虎泉西路139号胜利大厦
    咨询电话:(0531)6920495 6078888转8005
    传真:(0531)6018518
    联系人:王翌 杜以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