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9月26下午3:00在 济南市黑虎泉西路139号胜利大厦9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1 人,代表股份71,154,239股,占总股本239,588,758股的29.7%, 符合《公司法》 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其中赞成的71,154,239股, 占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的100%。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 未投票及无效 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报酬的提案。其中赞成的71,154,239股, 占出 席本次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的100%。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未投票及无效票0 股。
    3、选举许铁良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赞成的71,154,23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的100%。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 未投票 及无效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纲要。其中赞成的71,154,239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 东所代表表决权的100%。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未投票及无效票0股。
    山东明允律师事务所陈瑞福律师出具并宣读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省公证处刘疆、薄其恩公证员公证,刘疆公证员宣读了公 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会议程序、表决方式以及通过的各项决议、提案均真实、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28日
    附:许铁良先生简历
    许铁良,男,1963年9月8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先后毕业于西安石油学院经济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曾担任地方人民检察院、最 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中央纪委、监察部纪检监察员。现任司法部直属中国法律服 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