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1年 4月8日召开的2000年度(第九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01年4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现将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27506 .1万元,分别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后, 以2000年末总股份30335.63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 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1.6元,共派出现金6067.13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下一年度。本次派息后,公司股份总额和股本结构不发生变化。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内容:
    1、股权登记日:2001年5月25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01年5月28日(星期一)
    3、派息对象:截止2001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结算 公司登记在册的石油大明全体股东。
    三、派息实施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的股息于2001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 金帐户。
    2、国家股、法人股和高管股股息在公司财务部领取。
    3、若投资者在2001年5月28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四、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46-8556533
    传真:0546-8556533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