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6月 7日上午9 ∶30在广州市广东珠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11人,实到董事9 人,1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同意梁学兵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补选柴维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简历 附后),该项决议需经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6月11日
    附简历:
    柴维嘉,男,48岁,大专,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综合部 副总经理、行政管理部副总经理、培训中心筹备组副组长、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 现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华证资产管理公司联合资金清理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