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 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02年4月17日开 始实行特别处理,现将特别处理期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股票简称由“有色鑫光”变更为“ST鑫光”(“ST”: 特别处理英文缩 写),股票代码仍为:000405;
    2、 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