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4月11 日在珠 海市金怡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1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参加,5名监 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 以下决议:
    一、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200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四、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0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1 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437,387,858.8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6,471,435.13元,2001年年末未分配利 润为-593,859,293.94元。因本年度经营亏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须提交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02年度利润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首先用于弥补上年度亏损, 若有剩余利 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用于2002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50%;利润 分配形式以派发现金或送红股或两者结合的方式, 其中派发现金占股利分配的比例 在30%以上。
    具体分配方案届时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确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公司决定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2年度 审计机构。
    八、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中关于“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 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的规定, 提议本公司独立 董事每年津贴人民币叁万元。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 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该议案需提交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董事人员变动的议案;
    同意李国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选举刘启亮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后)。该议案需提交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附件1);
    该议案需提交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附件2):
    该议案需提交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股票实行特别处理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 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 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对本公司股票实行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有色鑫光”变更为“ST鑫光”, 股票代 码仍为000405。
    十三、选举杜斌先生为公司本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十四、关于除独立董事之外,给予公司董事、监事、 董事会秘书津贴及津贴标 准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的津贴标准如下:
    董事长:3万元,副董事长:2.8万元,董事2.5万元,监事1.5万元,董事会秘书: 2万元。
    该议案尚须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关于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2年5月17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珠海市金怡酒店
    3、会议议程:
    (1)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4)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7)续聘珠海经济特区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2 年度 审计机构的预案;
    (8)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预案;
    (9)关于董事人员变动的议案;
    (10)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2)关于除独立董事之外,给予公司董事、监事、 董事会秘书津贴及津贴标 准的议案
    4、出席对象
    (1)截止2002年5月8日15:00时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02年5月11-13日;
    (2)地点:珠海市吉大海洲路金苑大厦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所持资料: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及股权凭证(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 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外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联系电话:(0756) 3338333转8142、8121;
    传 真:(0756)3338123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4月16日
    附:简历
    刘启亮:男,40岁,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 历任中国有色 金属进出口广东公司总经办副主任、证券投资部经理, 现任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广 东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经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