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控股的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是我司利润的主要来源,目前正在实施自备 电厂项目的建设,为帮助支持铜川铝业的发展,铜川市人民政府铜政函字〔1996〕 8号文批准,对目前执行的33%所得税从1996年1月1日起返还20%,即按13%执行。
    特此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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