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1年5月10 日在珠海 市金怡酒店召开,会议由王宝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3名董事 委托其他董事参加,4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过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选举王宝林先生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聘任李大荣先生为公司总裁;经李大荣总裁提名,聘任许其林先生、陈飞 先生、王新宾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孔和平先生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聘任 王继明先生、蒙宏祝先生为总裁助理。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三、经董事长王宝林先生提名,聘任刘志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委任邓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四、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通过了《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六、为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的运作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 应有的战略决策功能和对经理层的监督功能,并及时处理公司的各类重大问题,会 议通过了成立公司董事会常设办事机构的议案,该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和领导下开 展工作。
    七、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功能和对经理 层的监督职能,会议通过了引进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弥补现有董事会、监事会功能 上的缺陷。
    八、关于尽快派检查组,落实广州证管办《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的议案。
    九、鉴于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事实,为规范公司的运作,缓解公司资金极度紧 张的状况,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会议通过了关于敦促股东归还欠款的议案,同 意采取有效措施敦促各股东尽快归还对公司的全部欠款。
    十、审议通过关于处理公司职工房改遗留问题的议案,同意确认房改差价,并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
    特此公告。
    附:董事会秘书简历:
    刘志勇先生:31岁,中共党员,金融研究生,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西南财经 大学。1995年至今历任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策划处经理、总裁秘书,现任公 司证券部经理。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