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正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止目前,本公司对外应收款的回收工作已有重大进展。截止2002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珠海市金怡酒店有应收款共计人民币4458万元,经公司多次催讨,2003年6月26日,珠海市金怡酒店向本公司支付欠款人民币2000万元。由于上述应收款,本公司2001年已全额计提坏帐,故可冲回坏帐准备人民币2000万元,该笔应收款的回收,将对本公司2003年上半年净利润的影响数为人民币2000万元(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