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03年元月2日公告称:本公司目前对珠海市金怡酒店应收款的回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虽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愿意替金怡酒店归还该笔欠款,但此还款行为尚需得到会计师事务所的认可,故本公司2002年能否盈利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
    至2002年12月31日,金怡酒店仍未能归还所欠本公司的3500万元巨额债务。如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拟代替还款行为明确表示不予确认。因此,本公司2002年无法实现扭亏为盈,可能会连续三年出现亏损。本公司将及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02年的业绩进行审计。若经审计确为亏损,按规定本公司将会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