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主承销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3500万社会公众股( 含 公司职工股350万股),申购工作已顺利结束。现将股权确认及退款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行结果
    1、经江西会计师事务所(赣会师内字[1996]第158号文)对主承销商设在南昌的 申购款帐户验证确认,截止于1996年5月30日16:00,实际到帐金额为5561339346. 24 元,有效申购款5556771198.00元,有效申购股数1329371100股。
    2、配售比例为31500000股/1329371100股=2.36954%。 即每个帐户实际可认 购股数为该帐户有效申购股数的2.36954%,不足1股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股权确认及退款
    根据《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申购余款定于1996年6月5 日 至7日(每日营业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退还给投资者,投资者按 下列要求办理股权确认及退款手续。
    1、股权确认:申购人到原申购网点办理股权确认手续,该手续必须在6月5日至7 日三天内办理。
    以邮递方式申购者,股权确认书以邮递方式寄回。
    2、退款方式:凡以现金申购,可以以现金或转存方式领取退款;凡以支票、 汇 票方式申购,均以支票、汇票方式退款;凡以邮递方式申购,均以电汇方式退款。汇 费从退款中扣除。
    逾期未退部分自退款期结束后第二天开始计息。
    3、退款手续
    (1)现金申购者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经办的, 经办人需持有经办人身份证原 件、申购者身份证原件及申购者给经办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认购申请表客户联、 现金进帐单客户联、深圳证券帐户卡,到原申购网点办理退款手续。
    (2)在证券商网点以保证金申购者,申购余款将退至其保证金帐户。
    (3)以非现金方式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经办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 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认购申请表客户联、深圳证券帐户卡到原申购网点 办理退款手续(以现金方式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还须持现金进帐单客户联)。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