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于1998年4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人,代表股分62,82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赞成票6282.064万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其中赞成票6282.064万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1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及1998年财务预算的报告(其中赞成票6282.064万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100%);
    四、审议通过了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其中赞成票数6282.064万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100%);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公司1997年度实现净利润2067.64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和5%法定公益金,可供分配利润为2852.02万元(含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拟以现有总股本112,153,839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合计金额1345.85万元。未分配利润1506.17万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此次派息事宜。
    五、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赞成票数6282.064万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董事的议案(其中赞成票6282.064万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100%);
    因工作变动原因,会议同意彭松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选举邹华生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监事的议案(其中赞成票6263.064万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99.7%)。
    会议同意邹华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并选举林云先生为本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邹华生、林云先生简历
    邹华生,男,汉族,1946年7月生,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历任宜春工程机械厂热锻车间主任,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监事会监事,副总经理。
    林云,男,汉族,1944年12月生,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历任黑龙江青冈轴承厂副厂长,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科规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