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9月12日上午在深圳市北环大道1028号三九企业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9月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独立董事马春华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孙大裕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到现场出席会议,在审阅相关会议文件后以传真方式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叶全良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在审阅相关会议文件后以传真方式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原公司董事长梅伟伶先生因个人原因于日前向公司提交了辞去董事长职务的申请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他的辞职申请,并对他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原公司总经理黄鸿伟先生因个人原因于日前向公司提交了辞去总经理职务的申请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他的辞职申请,并对他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经董事会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史跃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史跃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梅伟伶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黄鸿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叶全良先生、孙大裕先生对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史跃武先生、梅伟伶先生和黄鸿伟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 月 13日
    附:
    (1) 史跃武先生简历
    史跃武,男,32岁,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工业经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2000-2002年),本科毕业于南京国际关系学院经济管理系(1991-1995年)。1995年参加工作至今一直在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工作,1995至1997年任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营销工作。现任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山西省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运城市人大代表,河津市人大常委,山西省青年联合会常委。
    (2) 梅伟伶先生简历
    梅伟伶,男,39岁,清华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南方药厂销售部副部长,香港三九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南方药厂供应部部长,深圳九辉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
    (3) 黄鸿伟先生简历
    黄鸿伟,男,36岁,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董事、总经理。历任南方药厂供应部主管,深圳九辉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