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九医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80,6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1%)分别转让给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振兴集团)和任彦堂先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大致情况
    本公司于2005年4月29日收到第一大股东三九医药的通知,三九医药已于2005年4月28日分别与振兴集团和任彥堂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三九医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0,682,000国有法人股以2.55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给振兴集团和任彥堂先生。其中,转让给振兴集团的股数为61,621,064股,转让价款为157,133,713.20元;转让给任彥堂先生的股数为19,060,936股,转让价款为48,605,386.80元。定价依据为本公司2004年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价值。
    本次股权转让前,三九医药持有本公司38.11%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振兴集团将持有本公司61,621,064股,占总股本的29.11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任彥堂先生将持有本公司19,060,936股,占总股本的9%。三九医药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股权受让方简介:
    (一)振兴集团
    1. 受让人名称: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山西省河津市
    3.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4. 营业执照注册号:142031000234(2-2);机构代码:11387280-9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7.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冶金焦、铝锭、洗煤、水泥、煤焦油、生铁、氧化铝粉、发电供电、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8. 经营期限:自2004 年 5月 10日开始,至2008年5月9日。
    9. 税务登记证号码:地税142703113872809 ;国税142703113872809 。
    10. 股东姓名或名称:
    史珉志,占总股本98.66%;
    职工合股基金会,占总股本1.34%。
    11. 通讯方式:山西省河津市振兴工业园区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043300
    联系电话:0359-5300579
    传真:0359--5300587
    (二)任彥堂先生
    任彦堂,男,1970年出生,国籍中国,住所和通讯地址为山西省河津市樊村镇干涧村,邮政编码 043300。任彦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转让协议涉及国有股权转让,须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同时,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履行《股份转让协议书》。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遵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