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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11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三届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杜金弘同志主持,两名监事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对冀东水泥扶风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6000万元的议案。
    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配股议案。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需资金44726.46万元,其中27150万元用于增资建设冀东水泥扶风有限责任公司日产3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5547万元,现已投入注册资本1500万元,其中本公司投资1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
    为了满足冀东水泥扶风有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经与另一合资方扶风法门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由本公司单方向合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6000万元,将注册资本增加到7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7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8%,扶风法门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保持原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由于配股募集资金尚未到位,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暂由本公司向银行申请短期借款6000万元投入合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待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承诺投入该项目27150万元中的6000万元用于偿还本公司的银行借款,剩余21150万元增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用于偿还合资公司25500万元贷款中的部分贷款。
    二、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配股主承销商的议案。
    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02年度配股主承销商的议案,决定聘请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2年度配股主承销商。由于客观原因,经公司董事会研究,不再聘请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2002年度配股主承销商,新主承销商由董事会另行选聘。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