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11月12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三届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杜金弘同志主持,两名监事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冀东水泥扶风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贷款25500万元提供担保的决议。
    冀东水泥扶风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本公司出资1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该公司正在建设日产3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该项目被列为公司2002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6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三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2002年配股计划中拟投资冀东水泥扶风有限责任公司27150万元的投资方式进行调整的议案。该议案决定,为了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前,对其建设资金缺口,暂由冀东水泥扶风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西安分行贷款25000万元解决。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增加注册资本形式投入到冀东水泥扶风有限责任公司27150万元,用于偿还部分贷款,并承诺本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
    经冀东水泥扶风有限责任公司运作,此笔贷款至今尚未到位。该公司决定不再向中信实业银行西安分行申请贷款25000万元,而改为向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贷款25500万元,并申请本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经董事会研究,同意本公司为冀东水泥扶风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贷款25500万元提供担保。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