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6月29 日在 公司办公楼召开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七名,副董事长玄志 春同志、董事朱志荣同志因公事出差,委托董事长杜金弘同志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 权,二名监事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审议通过了为三河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向建设银行 三河市支行申请3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决议,用于补充该公司的流动资 金。三河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5.5%的股权。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