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期:2001年12月18日 上午9∶00。
    2.会议地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关于调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预案。
    4.参加会议对象:
    (1)凡是2001年12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5.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 委托 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帐户;法人股 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1年12月10日—2001年12月17日(8∶00—16∶30)
    6.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新区林荫路。
    联系人:张士江、吴志国
    联系电话:0315—3244005
    传真:0315—3244005
    邮政编码:06303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