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1年10月9 日在唐 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1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侯茂林同志因 公出差不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王业先同志出席;董事张增光同志、 王晓华同志因 出席市政府会议不能参加,委托董事张士江同志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会议。 会 议由杜金弘董事长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将主业做大做强,巩固华北市场、扩大东北市场、 开 发西北市场的经营战略,紧紧抓住北京奥运工程大批量需求水泥的机遇,本公司拟新 建、扩建一批项目。为适应资金需求,经董事会研究,公司拟向中国交通银行唐山新 区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2亿元、向中国建设银行唐山新区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2亿元、 向中国银行唐山分行营业部申请贷款人民币0.8亿元、 向中国工商银行唐山新区支 行申请贷款人民币0.8亿元,共计申请贷款人民币5.6亿元。 具体项目的确定和实施 严格按公司的决策程序决定。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银行贷款续贷、转贷的议案:
    2001年、2002年两年中,因公司原银行贷款到期,本公司在各家银行的贷款将陆 续发生续贷和转贷,本公司董事会均同意续贷和转贷,不再召开董事会决定。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新增四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 25 号),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按下列方法计提新增四项资产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且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 按可回收额低于帐 面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生产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若存在工程项目在性能或技术上已经落后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 不确定性,或长期停建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或其他足以证 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则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提取时按单个在建工程 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定。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检查各项无形资产(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 土地使用 权、商誉等)预计给本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如果由于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 技术所代替,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或由于市价大幅下 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或存在其他足以说明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 了减值的情形而导致其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 将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提取时按单个无形资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 现净值的差额确定。
    4.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如发生委托贷款事项,将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 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5.上述固定资产可收回额、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变现净值的确定, 由技术管理 部、物资部、计财处于每年12月份组成联合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联合议定。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