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4月18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冀国资发产权[2006]130号文《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正式批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