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05年3月11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书凤同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决议尚需提请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决议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将2004年度本公司账龄在3年以上的且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2,877.02万元予以核销的议案。
    公司研究决定将2004年度本公司账龄在3年以上的且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2,877.02万元予以核销,监事会对所核销应收账款认真进行了核实,认为所核销应收账款确实难以收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核销。
    公司应对核销的应收账款积极进行催讨。
    该项决议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该项决议尚需提请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决议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控股股东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预测依据充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该决议。
    该项决议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