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7月30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四届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董事长杜金弘同志主持会议,三名监事和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对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9141.3万元,本公司出资8958.5万元,占注册资本98%。
    该公司由于支付吉林松江水泥厂部分资产的买断款及对3#窑进行技改投入,支付了大量资金。通过技改,该公司现已具有年产水泥熟料100万吨,水泥150万吨的生产能力,而注册资本明显偏低。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经董事会研究,本公司对该公司增资3858.7万元,使其注册资本达到1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累计出资12817.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8.59%,唐山市丰润区红旗水泥厂保持出资182.8万元不变,占注册资本的1.4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