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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8月8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四届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董事长杜金弘同志主持会议,三名监事和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为天津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贷款3000万元中的225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天津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出资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该公司正在筹建一条年产5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项目。
    为保证项目资金需求,准备流动资金,该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3000万元,并申请出资人按出资比例分别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经董事会研究,同意本公司根据出资比例为该贷款中的2250万元提供担保。
    3、审议通过了为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9141万元,本公司出资8959万元,占注册资本98%。为补充流动资金,该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并申请本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经董事会研究,同意为该公司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4、审议通过了继续为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贷款5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为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6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公司拟向福建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贷款6000万元,并由本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鉴于该项贷款进展缓慢,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拟变更贷款银行,并将贷款额度由60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申请贷款3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00万元;拟在华夏银行沈阳分行皇姑支行申请贷款2000万元。该公司申请本公司继续为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经董事会研究,同意本公司继续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
    5、审议为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贷款15000万元中的1125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与唐山市宏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筹建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本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
    为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及为投产后所需流动资金贷款做准备,该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15000万元,根据该公司工程建设进度需要陆续借贷,并申请本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其中的11250万元贷款提供贷款担保。经董事会研究,同意本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
    6、审议通过为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最高额度贷款45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1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该公司现已投产,为保证流动资金需求,该公司拟申请办理流动资金最高额度贷款4500万元,并申请本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经董事会研究,同意本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
    7、审议通过公司向银行贷款及原贷款续贷的决议。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增贷款10000万元,其中短期贷款2000万元,中期贷款8000万元;到期续贷款项22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银行唐山分行贷款12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用于偿还交通银行唐山市新区支行的到期贷款;
    (2)向中国建设银行唐山丰润区支行贷款3000万元;
    (3)交通银行唐山分行11000万元到期续贷;
    (4)中国工商银行唐山丰润支行6400万元到期续贷。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新增及续贷上述款项。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