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4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四届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董事长杜金弘同志主持会议,三名监事和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部长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对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增资4000万元并为其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配股议案。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需资金44726.46万元,其中9900万元用于投资组建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日产2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完成环境污染治理技改项目。
    目前,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主生产线已进入点火投料试生产阶段,预计今年上半年能够正式生产。由于贷款资金尚未全部到位,且公司铺底流动资金较少,不能满足流动资金需要。经与另一投资方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由本公司单方增加注册资本4000万元,将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到1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1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保持原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经董事会研究,对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中决定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进行修改,暂由本公司向银行申请取得短期借款4000万元投入合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待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承诺投入该项目9900万元中的4000万元用于偿还本公司的银行借款,剩余5900万元增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用于偿还合资公司部分贷款。
    为补充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的流动资金,该公司拟在银行申请贷款3000万元,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由本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
    三、审议通过了向唐山市博斯特工业贸易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分别于1999年7月和2001年12月分别向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000万元,共计2000万元。其中1999年7月投入的1000万元,已做为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本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2001年12月投入的1000万元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变更。
    为强化主业,经与唐山市博斯特工业贸易有限公司协商,本公司将持有的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股的股权转让给唐山市博斯特工业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参照本公司的投入金额1000万元作价1000万元。
    经与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商,2001年12月投入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1000万元由该公司退还本公司。实施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唐山市博斯特工业贸易有限公司现为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注册资本2257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利,经营范围:煤炭、钢材、木材、水泥、汽车零配件、陶瓷制品、交电、化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除外)、纺织品、铝合金型材、玻璃、日用杂品批发、零售;粉煤灰砌块制造。该公司与本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四、审议通过了为冀东水泥扶风有限责任公司短期贷款10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冀东水泥扶风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正在建设日产3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为了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努力降低建设期间的利息支出,并为正式投产后所需的流动资金做准备,该公司拟在银行申请短期借款10000万元。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本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