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10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于2005年11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第一次提示公告,现发布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1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1月9日-2005年1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1月9日-2005年11月11日交易日的每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1月9日9:30-2005年11月11日15:00中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5年10月31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期:半天
    6、召开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或称“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8、提示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11月1日、11月9日。
    9、出席会议对象
    (1)凡股权登记日(2005年10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10、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5年11月1日)起持续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关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方案具体内容见2005年10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等文件,以及2005年10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和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等文件。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议网络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2005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本通知约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5年10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对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具体如下: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互联网和交易系统同时投票,以互联网上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11月7日-2005年11月10日的每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处
    地 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公司办公楼三楼
    邮政编码:461000
    电 话:0374-3212348 3212069
    传 真:0374-3363549
    联系人:李维扬 李鹏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400 ;投票简称:许继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 申报价格 许继电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元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代表意向 买入 360400 许继投票 1.00元 1股 同意 买入 360400 许继投票 1.00元 2股 反对 买入 360400 许继投票 1.00元 3股 弃权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 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1月9日9:30至2005年1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投票程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5年10月3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许继电气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5年11月1-10日的每天9: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5年10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七、其它事项
    1、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处
    地 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公司办公楼三楼
    邮政编码:461000
    电 话:0374-3212348 3212069
    传 真:0374-3363549
    联系人:李维扬 李鹏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二○○五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的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申明:本人( )或公司( )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或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或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 )或本公司()出席于2005年11月11日召开的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 )或本公司(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