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4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通讯表决,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同意本公司为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的安哥拉罗安达市MT/BT电网修复和扩建项目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总金额为4750万元人民币的出口信贷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之日起九十二个月。国机财务有限公司同时向本公司提供充分、有效的反担保。
    三、同意本公司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三门峡分行申请的2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该贷款仅用于购买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公司2×135MW建设项目中由本公司提供的设备。陕县热电厂同时向本公司提供充分、有效的反担保。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