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次监事会于2004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欧阳俊先生和监事王维俭先生均委托公司监事郑东晖女士代行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0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2、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的议案和决议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展。
    3、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法则进行,没有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