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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同意为济南市琦泉热电有限公司向济南市商业银行历山支行申请的叁千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该贷款仅用于以买方信贷的形式购买济南市琦泉热电有限公司中由本公司提供的设备购买由本公司提供的设备。同意为河南鸿宝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开封市分行申请的银行贷款人民币伍仟万元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济南市琦泉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阴县青龙路23号
    法定代表人:董静波
    经营范围:供热、供冷、发电、机械加工,铝合金加工、可控硅调压器、电控箱研制开发,文体橱、防撬门、高低压配电盘、管道安装、电器仪表安装、设备安装、保温防腐,房屋、土地使用权租赁。
    本公司与被担保人无关联关系。
    截至200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5811万元,负债总额为10262万元,净资产为5549万元,2002年实现净利润为139万元。
    2. 河南鸿宝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设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袁桂宝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经济技术投资(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企业形象策划,财务顾问及咨询服务,百货批零。
    本公司与被担保人无关联关系。
    截至200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0895万元,负债总额为30266万元,净资产为30629万元,2002年实现净利润为872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济南市琦泉热电有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
    河南鸿宝集团有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
    济南市琦泉热电有限公司: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
    河南鸿宝集团有限公司: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3、担保金额:
    济南市琦泉热电有限公司:叁千万元人民币贷款;
    河南鸿宝集团有限公司:伍仟万元人民币贷款。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济南市琦泉热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客户,其贷款主要用于购买本公司产品,本次行为属于买方信贷行为,本公司可以为其提供担保。济南市琦泉热电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河南鸿宝集团有限公司属许昌市优秀企业,其贷款主要用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可以为其提供担保。河南鸿宝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04年2月21日,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42699万元(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