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02年11月13日上午9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出席及委托出席董事11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纪年先生主持,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对公司进行例行巡检后出具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认真学习,要求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和症结所在,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本次董事会认真审议、通过了《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前一阶段试行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审议通过了《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工作细则》。
    三、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推选公司董事涂东明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