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02年10月19日上午9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出席及委托出席的董事共11人,公司董事杨奇逊先生、杨瑞龙先生和袁连生先生均委托董事长王纪年先生代行表决权,公司董事何光华先生委托董事王道麦先生代行表决权,公司董事郭志忠先生委托董事涂东明先生代行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纪年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3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