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02年3月18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公司董事杨奇逊先生、王道麦先生和檀国彪先生因 事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长王纪年先生、董事刘金忠先生和董事涂东明先生 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01年度财务经营状况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全年实现主 营业务收入1,221,712,698.36元,利润总额208,449,940.68元,净利润 170, 900 ,640.57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 ,274,459.97元,提取法定公益金8,643,828.81元,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5,004, 512.49元,提取储备基金1,644,938.44元,提取企业发展基金948,105.82元,加上 2000年末未分配利润261,350,367.56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8,735,162.60元; 期初资本公积金为590,209,055.00元,期末资本公积金592,209,055.00元。公司董 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拟实施以2001年末总股本378,272,000股为基数,每10 股派 发现金2元(含税),计75,654,400.00元。剩余323,080,762.60元结转下年度;本 年度不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预计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在2002年度利润分配至少一次;
    (2)当年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10%;
    (3)上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5%;
    (4)分配将采用派发现金或派发现金与送红股相结合的形式, 其中现金股息 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
    上述2002年度分配政策为预计方案,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未来实际发展情况, 保留对该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利。
    六、通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七、通过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八、通过公司《信贷资金管理办法》;
    九、通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十、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见附件1);
    十一、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范意见》,为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提名杨瑞龙先生、袁连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后,提交公司2001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见附件2、附件3)
    十二、通过《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销售业务协作的 协议》;
    为适应国家电力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 继电气”)承接重大项目和成套工程的能力,为客户提供成套装备或“交钥匙”工 程,更好的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特别是加入WTO后国内外新的竞争态势, 充分满 足客户在技术和商务方面的需求,同时避免集团内不必要的竞争,降低营销费用, 经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继集团”)平等协商决定,在承接重大项目 和成套工程时,如以许继电气产品为主,则由许继电气为主签订合同,许继集团为 之相配套;反之,如以许继集团产品为主,则由许继集团为主签订合同,许继电气 为之相配套,双方并订立了相关协作协议。
    十三、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02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本公司定于2002年5月19日上午9时在河南省许昌市建设路178 号公司本部召开 200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时间:2002年5月19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 )审议《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销售业务协作的 协议》;
    (8)审议《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02年5月10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5、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 方式办理登记,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处。
    (3)登记时间:2002年5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
    6、会议咨询:
    (1) 公司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设路178号。
    (2) 联系电话:0374—3212348
    (3) 传真:0374—3363549
    (4) 联系人:李维扬
    (5) 邮政编码:461000
    7、本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