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同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 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00年11月,公司向深圳招商银行借款1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 由许继集团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当时由于公司有关董事及财务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够, 责任 意识不强,未经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审议,将该笔借款由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并 由该公司入账,本公司未进行帐务处理。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现经公司董事会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商洽,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1 年 10月30日将借款归还本公司,本公司将于11月10日前还至银行。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继电器、 继电 保护屏及综合自动化装置、电力一次设备、电力通信设备、电源装置、民用机电、 立体停车库、电子商务及环保设备等产品,该公司生产经营及盈利状况良好,2000年 实现销售收入18.3亿元,净利润2.2亿元。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该款项的主要用途为: 一部分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另一部分用于补充该公司的流动资金和用于联华环保公 司、北京亿万商务公司的投资。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情的发生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 公司董事会郑重承诺: 将进一步认真对公司进行自查,同时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资金管 理、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加强董事会对《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 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忠实履行"谨慎、认真、勤勉" 的董事义 务,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保证类似情况绝不发生,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