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07年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同意本公司为河南许昌阳光光电线缆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河南许昌阳光光电线缆有限公司同时向本公司提供充分、有效的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河南许昌阳光光电线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赵洪发
    经营范围:通信电缆、电线、电信通讯工程配件、通信光缆、电力电缆、电力光缆、水线光缆、光电线缆及器件、辅助材料、特种光缆及辅助材料的生产、销售;电线杆、拉线盘、地埋梅花管、铁塔及其配件的生产销售;通信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60,890,061.68元,负债总额为325,868,041.14元,净资产为335,022,020.54元,2006年该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6,265,325.57元。
    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着稳健务实的原则,对被担保方的财务、市场和资信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经营比较稳定,银行资信良好,为其提供担保不会给本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07年2月9日,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93,997.61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49%,其中无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