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继电气”)2005 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就许继电气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与该相关事项有关的资料由许继电气管理当局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许继电气管理当局负责。我们的审核工作是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偿还情况
    1、 2004 年12 月31 日,许继电气的大股东及其所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为:
    8,490.21 万元;2005 年12 月31 日,许继电气的大股东及其所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为:29,965.49 万元;2005 年度,许继电气的大股东及其所属企业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为:423,270. 14 万元。
    2、 2004 年12 月31 日,许继电气的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为:0 万元;2005年12 月31 日,许继电气的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为: 0 万元;2005 年度,许继电气的其他关联方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为:0 万元。
    3、 许继电气的控股股东及其所属企业2005 年度新增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为:
    21,611.86 万元;许继电气的其他关联方2005 年度新增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为:0 万元。
    4、 2005 年度,许继电气的大股东及其所属企业累计偿还上市公司资金为:
    401,794.86 万元;2005 年度许继电气的其他关联方累计偿还上市公司资金为:0 万元。
    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详细情况见附表。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有关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之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或做其他用途使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