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4年5月12日召开的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0.56元人民币现金)进行分配,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现金红利的金额目前无法确定,公司将以200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红派息,剩余利润结转下年度。根据公司现有股本结构的情况,公司2003年度不考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7月7日,除息日为2004年7月8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04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办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国家股、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本次派息后公司股份结构不变。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舜新中路39号
    咨询联系人:沈志祥
    咨询电话:(0512)63558328、63573480
    公司传真:(0512)63552272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