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清算、转股和兑付实施规则》等有关规定,我公司特公告如下:截止到2003年9月30日, “丝绸转2” 数量为79,190.80万元,比发行时的80,000万元减少809.20万元;“丝绸股份”流通A股的数量为15,492.8397万股,比发行时的10,500万股增加4,992.8397万股,其中:“丝绸转债”转股增加4,877.7338万股,“丝绸转2”转股增加115.1059万股。
    截止到2003年9月30日,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数(股) 所占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 313,000,000 66.89%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292,166,000 62.44% 境内法人拥有股份 20,834,000 4.45%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313,000,000 66.89% (二)可流通股份 154,928,397 33.09% 股份总数 467,928,397 100.00%
    特此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