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3年4月10日召开的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2年末公司总股本466,656,7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0.56元人民币现金)进行分配,共计32,665,974.74元。根据公司现有股本结构的情况,公司2002年度不考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于本公司丝绸转债(代码:125301)、丝绸转2(代码:126301)在2002年12月31日至2002年度分红派息期间依约定的条件可以继续转换成丝绸股份A股,依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前已转换成丝绸股份A股的投资者可以享受股东的相关权益。
    据此,本公司在实施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时,将以2002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的实际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0.56元人民币现金)进行分配。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6月4日,除息日为2003年6月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03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办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3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国家股、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舜新中路39号
    咨询联系人:蔡建忠
    咨询电话:(0512)63552172、63573480
    公司传真:(0512)63552272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