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1年3月11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董事应到人数15人,委托代表2人,实际到会人数13人,监事应到人5人, 实到人数4人,委托代表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 《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 议并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董事会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0年度实现利润130,107, 850.28元,所得税21,920,069.72元,净利润为108,187,780.56元,按净利润10 % 提取法定公积金10,818,778.06元,按净利润5%提取公益金5,409,389.03元,上年 未分配利润3,109,182.08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95,068,795.55元。 向全体股东按 每10股分现金红利0.50元,共计23,330,038.70元。未分配利润71,738,756.85元。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拟在2001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分配利润一次;
    2公司下一年度实现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15%;
    3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下一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15%;
    4分配主要采用现金分配形式。
    具体分配方法届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提案决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八、 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