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清算、转股和兑付实施规则》等有关规定,我公司特公告如下:截止到2002年9月30日,“丝绸转债”数量为49.50万元,比发行时的20000万元减少19950.50万元;“丝绸股份”流通A股的数量为15365.6782万股,比发行时的10500万股增加4865.6782万股,系“丝绸转债”转股所致。
    截止到2002年9月30日,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数(股) 所占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 313,000,000 67.07%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292,166,000 62.61% 境内法人拥有股份 20,834,000 4.46%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313,000,000 67.07% (二)可流通股份 153,656,782 32.93% 股份总数 466,656,782 100.00%
    特此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