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7 年7 月10 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 人,实际到会10 人,王宁董事委托李志鑫董事、段晓俊董事委托杨峻峰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利。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已于2007 年6 月28 日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东立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讨论,与会董事就如下事项作出决议:
    一、 会议以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 会议以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同意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 会议以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 会议以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五、 会议以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
    六、 会议以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