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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G丝绸 项目:公司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6-09-26 打印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25日上午9:00开始

    2、召开地点: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七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5、主持人:董事长董东立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数额312,63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6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2,635,000股,其中同意票312,63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06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6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总额为1,868,614,702.19元,其中:资本公积金为944,029,679.23元,公司总股本为616,807,512股。因公司2002年发行的“丝绸转2”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处于转股期间,总股本处于变动当中,公司决定以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7股。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2,635,000股,其中同意票312,63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重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作出表决。

    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2,635,000股,其中同意票312,63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重新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作出表决。

    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2,635,000股,其中同意票312,63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重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2,635,000股,其中同意票312,63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重新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2,635,000股,其中同意票312,63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毛玮红

    3、结论性意见: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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