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8日收到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资复[2006]80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