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2006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以网上路演、现场沟通、发放征求意见函、开通咨询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因股权分置改革最终方案的确定尚需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本公司不能按原定计划于4月6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故本公司将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相关证券继续停牌。
    本公司将在4月7日披露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申请相关证券于次一交易日复牌。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