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5年10月1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参加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际到会12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知以传真方式已于2005年10月8日发出。经过充分讨论,与会董事就如下事项作出决议:
    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同意将公司收购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六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