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对收购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六宗土地使用权的事项曾在2005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后又在2005年10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对已披露关联交易公告的更正和补充公告"和江苏天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现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收购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六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因属于关联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1月21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吴江市盛泽镇东方宾馆
    3、召集人: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①、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②、2005年11月1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③、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收购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六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可以在公司证券部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5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舜新中路39号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文件的确要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舜新中路39号
    邮政编码:215228
    联系电话:(0512)63558328、63573480
    公司传真:(0512)63552272
    联系人:沈志祥 蔡建忠
    2、会议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