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5年8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际到会11人,其中王宁董事委托李志鑫董事、段晓俊董事委托杨俊峰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各项表决权,独立董事李刚剑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办理委托手续。会议通知以传真方式已于2005年8月12日发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东立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与会董事就如下事项作出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六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东方丝绸市场经营资产的完整运作,把握东方丝绸市场商业地块的开发以及产业战略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公司拟收购丝绸集团位于吴江市盛泽镇东方丝绸市场1-6商区六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本次资产收购的交易标的为38974.0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本次资产收购的关联交易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大股东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正处于改制过程中。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经评估及国资部门审核调整后的净资产由上海仁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吴江市鼎衡投资有限公司、吴江市诚衡投资有限公司、吴江市信衡投资有限公司、吴江市联衡投资有限公司、吴江市华衡投资有限公司、吴江市达衡投资有限公司等七个公司收购,公司6名董事分别任职于该七个公司。截止目前,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的改制方案未完成全部报批手续,其所持股份性质仍为国有股。
    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判断,本议案可能涉及到6名关联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三届六次董事会由全体董事(含可能涉及的关联董事)审议后,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对该等交易作出相关决议。
    公司3名独立董事表示同意本次资产收购行为,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定于2005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重新确定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日期的议案。为响应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同时有利于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公司决定将三届五次董事会、三届六次董事会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进行合并,一起提交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