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届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3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玉璋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有关决议,并就有关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讨论了董事会二届十五次会议的有关议案和决议:
    1、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03年财务决算方案;
    5、2003年利润分配预案;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7、聘任律师事务所议案;
    8、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议案;
    9、减员增效实施方案。
    三、监事会对上述各项议案和决议进行了审议,对公司2003年的运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监察,形成一致意见:
    1、上述各项议案和决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利益,一致赞成。
    2、公司监事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完善,依法运作规范。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或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公司经营活动中涉及数额较大的投资、收购、招标等经济行为和资产质量进行重点监控,认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项目招标公开、公正、公平。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4、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无内幕交易,未发现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在原《公司章程》中增加有关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等条款,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国资委联合颁布的(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