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了推进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石家庄市星球服装鞋帽联合(集团)公司质押给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部分法人股106,925股,于2005 年12 月19 日解除质押。上述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依据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2)西执字第259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河北华鑫集团公司依照司法裁定将其所持本公司国有法人股70.5万股过户给石家庄常山纺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石家庄常山纺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股份性质界定为国有法人股;石家庄常山纺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应由河北华鑫集团公司支付的对价由其支付,并履行相关承诺义务。该事项已经取得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该股份也已经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解除冻结并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1日